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監察人解任
1.事實發生日: 110/11/082.發生緣由: 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權,並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審計委員:吳毅明 英屬開曼群島商華生恆利資本有限 公司 執行合夥人 審計委員:鄒開蓮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林嘉明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財 務總經理 審計委員:呂冠緯 財團法人均一平台教育基金會 董事長 兼執行長 (4)異動原因: 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權,原監察人 解任。 (5)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0/11/8~11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