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增修登革熱疫苗 授權合約內容。
1.事實發生日:106/09/17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9/1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NIH就登革熱疫苗授權合約增訂授權範圍,另增取得9個國家之研發、生產、銷售及再授權等權利,增加了東南亞4國(汶萊、柬埔寨、寮國、緬甸)、南亞地區4國(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及巴布新幾內亞等,總授權區域將由17個國擴增為26國。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依約需支付一定金額的授權金及權利金;若產品開發成功,將對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具有正面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登革熱疫苗獲得授權不僅強化公司生產疫苗之技術能力、增加產品多樣化外,而增加取得之授權區域亦可拓展相關市場規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登革熱疫苗授權主約業於105年11月17日與NIH簽訂完成,係取得研發、生產、銷售及再授權等權利共17個國家,包含台灣、韓國、澳洲、印度、東南亞7國(菲律賓、印尼、越南、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巴基斯坦)及中東6國(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科威特、巴林、葉門、卡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