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1.事實發生日:110/11/0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增資發行新 股於股款開始收取前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 委託存儲價股合約書,且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訂約日期等相關 資訊予以公告(2)完成簽約日期:110/11/08(3)委託代收價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金城分行(4)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赤崁分行(5)有關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請參閱本公司110年11月01日重 大訊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