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2017/06/09 1.事實發生日:106/06/092.發生緣由:(1)減資緣由:依公司法第186條買回之股份依同法第167條第2項規定辦理註銷。(2)減資金額:新台幣7,117,740元。(3)消除股份:711,774股。(4)減資比率:2.30%。(5)減資後股本:新台幣301,906,26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於106年6月12日。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一○六年度現金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下一則: 補充公告本公司訂定一○六年度現金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