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收到嘉義縣政府裁罰本公司大埔美新建廠區違反空氣 污染防治
公告收到嘉義縣政府裁罰本公司大埔美新建廠區違反空氣 污染防治法案。1.事實發生日 :106/05/192.發生緣由:嘉義縣政府環保局派員稽查本公司大埔美新建廠區,經查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及第8條之規定。嘉義縣政府依空氣污染防治法第56條之規定罰緩及環境講習。3.處理過程:本公司預計於規定限期內完成改善並將改善後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核備。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0萬元罰緩。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規定加強新建工廠之環境管理,本公司會遵循法規持續落實環保政策。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此裁罰案件係為廠區營建廠商違反施工法律規定,本公司將依廠區工程承攬契約向營建廠商求償。本次罰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