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Hexalux Optoelectronics (Samoa) Corp.公告資金貸與
1.事實發生日:106/05/102.發生緣由:公告資金貸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4.1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兆鑫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5,63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4,126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59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5,185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 4.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70,94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7,421 4.3計息方式:1.89%。 4.4還款之: (1)自貸與日起一年內償還,在該期間內,該公司得提前清償全部或 部份貸款金額。 4.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5,185 4.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15% 4.7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現金增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