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美國某專業溯源系統公司簽訂亞洲區獨家代理合約
1.事實發生日:106/04/13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某美國專業溯源系統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4/13~109/12/3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美國某專業溯源系統公司簽訂亞洲區獨家代理合約,本公司取得該公司溯源系統產品之亞洲獨家代理權,由本公司與該公司共同行銷溯源系統之全球市場。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本公司未來之業務有助益,對財務無重大不利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與該公司建立穩定之夥伴關係,係本公司製藥設備結合該公司影像辯識系統,含儲存及上傳雲端之功能,以因應美國FDA法規需求,以利本公司之營運發展有正面效益。9.其他應敘明事項:1,簽約時間係美國波士頓時間106年4月12日,台灣時間106年4月13日。2.有關財務或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