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2017/03/30 1.事實發生日:106/03/30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2,999,264元。(2)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99,951元。(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方式發放。(4)以上決議數與105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事宜 下一則: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