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合併發行新股暨訂定合併基準日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6/03/202.公司名稱: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經106年2月24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協和新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協和新藥)合併,由本公司按合併基準日協和新藥之股東名冊每一股普通股換發本 公司普通股0.8787股作為對價。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151,136,400 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1,511,364,000 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3月15 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0721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2)訂定合併增資基準日為106年3月26日,新股換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面 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本次合 併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相同。有關因合併而辦理變更登記及所有 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