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副總經理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本公司副總經理鄒雪娥女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568號。2.事實發生日:106/03/1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副總經理鄒雪娥女士因貪污治罪條例案,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處有期徒刑陸月,得易科罰金。4.處理過程:本件已委由律師一切依法全權處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本案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不致發生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