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予以裁罰案之說明 2016/12/29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5/12/292.違規情形::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保險法第168條第5項第9款及第171條之1第4項核處罰鍰計新臺幣150萬元整,並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4項糾正。4.預計改善措施::依金管會之裁處書辦理。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之裁罰案,目前僅主管機關網站公告,本公司尚未收到主管機關裁罰之書面文件。 上一則: 遠雄人壽公告取得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戊種特別股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予以裁罰案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