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9/222.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案,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105年9月21日截止,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2)股款催繳期間自105年9月23日至105年10月24日止。(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華南銀行北三重分行及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繳款事宜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B2 電話:02-2702-399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