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弘新建設申請授信額度,作連帶保證 2016/09/12 1.事實發生日:105/09/112.發生緣由:子公司弘新建設申請授信額度,作連帶保證背書保證之金額:50,000(仟元)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106/9/10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105年股東會解除董事之競業 禁止 下一則: 更正10511營業額背書保證餘額與資金貸放餘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