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晉工程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7/12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年6月28日之106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並經金融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5845號函核准在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82.發生緣由:公告106年股東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3.因應措施: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施淑賢(宏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 範圍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6/06/28~108/06/26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 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本公司董事施淑賢目前兼任:綿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7.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非屬於本公司業務範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8.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82.發生緣由:鑒於目前整體經營規劃之考量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策略,目前尚無迫切需要向資本市場募集資金考量之緣故,已於106年0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擬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撤銷股票公開發行依金管證期局公告為準。
1.事實發生日:106/06/282.發生緣由:利晉工程(股)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5年盈餘分配案經106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股東 現金股息新台幣123,129,6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息1.2元。二、依本公司6月28日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為106年8月11日,並訂 於106年8月25日為現金股息發放日。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6年8月7日至8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 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或欲變更地址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6年8月 6日(星期六)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於106年8月4日(星期五)下午 4點30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 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以憑辦理股息分派事宜(台北市松山 區東興路8號地下1樓,電話:02-27463797)四、發放方式;除所持有之股票尚於質權設定或掛失中之股東外,股東有指定 匯款帳號者將直接撥付至各股東之銀行帳戶(匯款手續費由各股東可分派股息 中扣除),凡未提供銀行帳號或帳號錯誤者,依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之通訊 地址以掛號方式郵寄支票(郵寄費用由各股東可分派股息中扣除)。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4/282.發生緣由:申請 更正IFRS財務報告-合併 附註 金融資產減損 新增第三條 修正其他附註內容3.因應措施:立即修正 重新上傳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4/282.發生緣由:更正財務報表內容如下: 綜合損益表 現金流量表 會計師查核報告日期新增附註員工福利 3.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其他 1.應付帳款及票據 2.股本 3.股利分配被投資公司民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增加 模里西斯 英文公司名稱 LI JIN ENGINEERING CO., LTD.3.因應措施:立即修正 重新上傳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修正如造成不變敬請見諒!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5/12/16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中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謝惠娟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陳其妙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吳郁隆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世鈞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為因應公司未來長期發展及策略規劃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5/12/16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2/13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05年度11月營業額背書保證餘額與資金貸放餘額資訊更正項目如下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 原申報371302更正為364521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 原申報4276824更正為4684252去年同期累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 原申報4670394更正為5034915本公司截至上月止因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而產生之資金貸放餘額(仟元): 原申報80000更正為0本公司截至上月止資金貸放餘額(仟元): 原申報80000更正為0各子公司截至上月止因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而產生之資金貸放餘額(仟元): 原申報80000更正為0各子公司截至上月止資金貸放餘額(仟元): 原申報80000更正為0本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 原申報42788更正為-83954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 原申報1922571更正為1931045特此公告更正訊息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1.事實發生日:105/09/112.發生緣由:子公司弘新建設申請授信額度,作連帶保證背書保證之金額:50,000(仟元)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106/9/10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6/272.發生緣由:董事改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5/202.發生緣由:會計主管不符資格條件調整職務3.因應措施:於105年5月20日召開第二次董事會議,通過撤銷4/27李淑娟為會計主管決議,回復會計主管為張惠儀小姐,並重新蓋章104年度財務報告及財報無虛偽或隱匿聲明書。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50017071號函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5/04/272.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4.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5.報導內容:不適用 6.發生緣由: 1.依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之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 撥不低於2%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5%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 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放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員工。 2.本公司105年第1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比例為 當年度稅前利益之10%及2%,並自104年財務報表開始適用;員工酬勞發放對象為 本公司之全體員工。 3.本公司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4,408,577元及 5,763,431元,係以本公司104年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員工 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104年度之營業費用。 4.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5.若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 民國105年度之損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管會1050130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令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4/08/12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變更簽證會計師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4/08/12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中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謝惠娟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鄭阿環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中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謝惠娟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陳其妙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簽證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4/07/06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5/1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擬同意再貸與子公司弘新建設新台幣肆仟萬元整,並修正原貸與新台幣貳億肆仟萬元之貸與期間案。1.公告本公司再貸與子公司弘新建設(股)公司 新台幣肆仟萬元整,作為短期資金融通,為期一年,借款利率為年利率3%,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累計貸與弘新建設總金額為新台幣貳億捌仟萬元整。2.其借款原合約期間為104/02/01-105/01/31修正為自首次動撥日起不得逾期12個月,其餘條件不變(首次動撥日為104/5/7,故還款期限為105/5/6)。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2/03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102年12月 103年12月月營業額背書保證與資金貸放資訊及各項產品業務營收統計資料更正項目如下102年12月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仟元)原申報為967200更正為5012759102年12月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原申報為967200更正為5012759103年12月去年同期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仟元):原申報為967200更正為5012759103年12月去年同期累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原申報為967200更正為5012759特此公告更正訊息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代子公司弘新建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弘新建設參與新竹市親仁段二小段10-16地號等14筆土地及新竹市親仁段一小段19地號等24筆土地都市更新案事宜1.事實發生日:104/01/222.發生緣由:代子公司弘新建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弘新建設參與新竹市親仁段二小段10-16地號等14筆土地及新竹市親仁段一小段19地號等24筆土地都市更新案事宜說明都更相關事宜1.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人之關係:皆為自然人、非關係人。2.預計投入購地成本:約新台幣五億元,購買372.71坪土地。3.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廣福不動產估價事務所 黃國保先生。4.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2)台內估字第000140號。5.取得之具體目的:興建住宅大樓出售。6.董事會通過日期:104/01/227.監察人承認日期:104/01/22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9.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0.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1.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3/08/25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中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鄭阿環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吳習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中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鄭阿環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謝惠娟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為配合中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3/06/27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8/252.發生緣由:(1)發生變動日期:103/08/25(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邱世湞/稽核主管(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佩琳/稽核主管(4)異動情形:職務調整(5)生效日:103/08/25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6/242.發生緣由:利晉工程(股)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2年度現金股利業經103年6月24日股東常會通過,提撥新台幣93,280,000元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整。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二、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3年8月25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並於103年9月5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抬頭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之。三、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8月21日起至103年8月25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3年8月20日(星期三)下午四點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7463797)。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4公告內容:更正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公告由於本次公司無增資案故刪除討論事項: 1.本公司102年度盈餘轉增資案予以更正 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一、開會日期:103年6月24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4月26日至103月6月24日三、開會時間:十一點整(24小時制)四、會議召集事由: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報告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報告承認事項:1.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2.承認102年度盈餘分配案討論事項:1.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臨時動議五、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25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7463797六、其他應公告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3年4月24日起至103年5月4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3年5月4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之一條之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經國路八三八號十樓,電話:03-326-9266)。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4.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463797)。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5.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市經國路八三八號十樓)。6.擬以可供分配盈餘之一部份計新台幣93,280,000元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元。俟提報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發行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及配息基準日,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完全相同。7. 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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