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5/08/1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A.陳明賢先生/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及研究所教授、勝麗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董事B.尹福秀女士/瑞寶基因(股)公司董事、智擎生技製藥(股)公司獨立董事、逸達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C.張明朝先生/萬泰商業銀行資深副總經理、美國聯合銀行台北代表處代表、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東京分行行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新任(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7)新任生效日期:105/08/18(8)其他應敘明事項:A.本公司第一屆薪酬委員會召集人由張明朝先生擔任。B.本公司第一屆薪酬委員會其任期自董事會決議通過聘任後開始生效起算到民國108年6月2日止,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若本屆董事任期提前/延後解任時,同本屆董事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