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自行撤回重整 2016/07/01 1.事實發生日:105/07/01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11月5日董事會決議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原訂重整計畫發生變化,本公司已無從期待新資金之挹注。為此,董事會為維護股東及債權人權益,已於105年7月1日決議自行撤回重整案。3.因應措施:本公司擬向台中地方法院撤回重整案(104年整聲字第1號)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聲請宣告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