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請求財政部於106年度以國有土地抵充 2016/05/2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請求財政部於106年度以國有土地抵充股款作價增資本公司新臺幣420億元,用以轉投資子公司臺灣銀行。1.事實發生日:105/05/2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請求財政部於106年度土地作價增資本公司新臺幣420億元,全數資金將用以轉投資子公司臺灣銀行。3.因應措施:略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已提報本公司105年5月26日第3屆第34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上一則: 公告財政部原派任本公司董事蘇俊榮先生自105年5月20日起予以解任 下一則: 公告財政部原派任本公司股權代表吳董事自心予以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