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主管不符資格條件調整職務 2016/05/20 1.事實發生日:105/05/202.發生緣由:會計主管不符資格條件調整職務3.因應措施:於105年5月20日召開第二次董事會議,通過撤銷4/27李淑娟為會計主管決議,回復會計主管為張惠儀小姐,並重新蓋章104年度財務報告及財報無虛偽或隱匿聲明書。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50017071號函辦理。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 下一則: 105年股東會解除董事之競業 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