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案 2016/04/29 1.事實發生日:105/04/28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04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員工酬勞:18,046元,以現金發放。 (2)董監酬勞:0元。 (3)上述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增列修正股東常會召集事案由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