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召開本公司重大訊息記者說明會
1.事實發生日:105/04/062.發生緣由:本公司前董事長王家順以本公司名義濫行開立支票,被盜開支票28張。3.處理過程:該些票據開立均與本公司無任何業務往來,亦無任何借貸關係,為保全公司資產,避免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本公司無法讓該等支票兌付。4.預計可能損失:本公司被盜開支票28張,其中21張註記金額計105,290仟元,截至105年4月1日止,本公司已接獲臺灣銀行三重分行致電表示有執票人持本公司名義開立之支票為付款之提示計5張18,490仟元,以致有跳票情形,本公司截至105年4月6日止,尚有16張未知到期日計86,800仟元,僅留存根聯未註記金額計7張。5.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公司正常營運。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就王家順已犯背信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3款之行為,本公司已正式向法務部台北市調查處提起刑事告訴,案件已交由檢調進行偵辦中。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王家順盜開支票致本公司跳票,後續再有跳票情事本公司將以重大訊息公告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