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度私募普通股案於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度私募普通股案於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5/04/08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4/08/193.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12月1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以私募方式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得於該股東會決議 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二、本公司於105年2月4日已完成第一期私募增資4,000,000股,現基於籌資時之實際 市場狀況及其可行性之考量,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重大之影響。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