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前董事長王家順盜開公司台銀支票及挪用業務貨款票據之後續追
說明前董事長王家順盜開公司台銀支票及挪用業務貨款票據之後續追蹤1.事實發生日:105/03/312.發生緣由:民國105.3.25近下班時有不明人士登臨本公司鬧事,揚言要找時任董事長王家順追討債款。該日王家順稍早已與其女王若安(任職本公司業務助理一職)匆匆離開公司,二人手機起先無接聽後轉為關機狀態,本以為屬個人債務糾紛;詎料,該人聲稱手握有本公司所開立之票據,本公司因無親眼見到票據正、影本且已過銀行營業時間無法即時確認下,翌日便決定通知各董事於105.3.28晚間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前開事件。豈料105.3.28上午本公司依例行性向玉山銀行開立信用狀遭拒,進一步詢問原因後,赫然知悉王家順個人票據已跳票,因一直無法聯繫上其本人,其又身兼本公司多個重要職位,包含董事長、總經理、財務主管,為讓公司能夠持續有效營運以及釐清相關爭議,董事會緊急作出決定撤換董事長、總經理及財務主管,並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然本公司查核後發現王家順以公司名義濫行開立支票,經檢視支票受款人均非一般公司行號,而為與公司無任何業務往來之個人。另向中國大陸地區業務人員查訪後,始發現王家順有將公司貨款票據挪作己用。同時本公司已於105.3.29上午8點15分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發佈此訊息。3.處理過程:公司已備齊相關事證資料將於105.4.1早上9:00至北市調查處說明此情事,同時已委由律師擬刑事告訴暨聲請限制出境暨請求保全證據狀,對王家順、王若安、王奕晴等人提出涉犯背信、業務侵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告訴。4.預計可能損失:(1).截至105.3.31止盜用台銀支票已清查出28張,其中21張有註記開立金額105,290仟元,另有7張票根為無金額顯示。(2).截至105.3.31止本公司中國大陸地區業務貨款票據被王家順挪作己用金額約計人民幣2,500萬元。5.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公司因王家順盜開支票可能面臨跳票危機,故本公司擬透過律師向法院聲請禁止銀行兌現支票,並提存禁付支票一定金額在法院作為擔保,以保全公司資產,避免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已重新選任董事長、總經理及財務主管,以維持該公司正常營運。(2).未來營運上若真有緊急資金需求,董事等願意將以融資方式作為該公司短期營運週轉之資金,以維持公司正常之營運活動。(3).該公司於105.3.30與主要往來銀行見面,並把目前狀況以及未來營運面告知銀行,請求該等銀行支持。(4).已著手研訂具體內控缺失改善或解決措施,並責成稽核人員就其缺失項目加強事後追蹤,以落實內控制度之執行。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