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一○五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解除 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
1.事實發生日:105/03/312.發生緣由:(1)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汪嘉林獨立董事: 尹福秀 陳慶(方土方) Frank Wen-Chi Lee(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汪嘉林 兼任:喜康(開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尹福秀 兼任:瑞寶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會召集人 各部會生技醫療相關計畫/評估委員 太景醫藥研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法人 董事代表人 暨太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太景台灣)/董事 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兼任研究員獨立董事:陳慶(方土方) 兼任:嘉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財團法人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監察人 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順天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 順天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慧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獨立董事:Frank Wen-Chi Lee 兼任:全福生物科技/董事 FWL Consulting Services, LLC/Principle Chinese Entrepreneur Association/共同創辦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期間。(4)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5)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6)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9)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10)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