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澄清105年3月24日東森新聞及蘋果日報等傳媒報導內容
1.事實發生日:105/03/24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有關3月24日新聞媒體報導本公司高雄觀光工廠工程前任林姓包商借牌興建高雄觀光工廠並疑似捲款消失後唆使幫派份子向後續工程承包恐嚇取財乙事,本公司之澄清說明。6.因應措施:1.本公司高雄觀光工廠新建工程之前手營造商瑞濂實業有限公司於103年底提出本公司應給付工程款新台幣21,361,475元民事爭訟案,由於本公司與瑞濂公司對於工程估驗結算標準認知不同,雙方經協調不成已交由高雄管轄法院開庭審理,並已多次開庭審訊,本公司業已依規定於104年2月16日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本案預計今年度高雄地方法院將完成審理宣判。2.通億營造有限公司為本公司後續承接新建工程之簽約合作營造商,請採購、驗收及付款程序悉依本公司內部作業規範及雙方簽署工程合約內容辦理,本工程並於104年下半年取得高雄市政府核發之使用執照及相關審核文件後完工開幕營運。3.有關媒體報導通億營造有限公司遭恐嚇乙事概與本公司無涉,惟本公司亦樂意配合檢調單位相關查證。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