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1.事實發生日:105/03/14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4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351,947,412元,以2015年12月31日股本計算,為每股3.740033988元(以計畫上市增資後股本計算,則為每股3.3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2015年度盈餘分配案俟2016年股東常會承認後,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暨後續相關發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