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購置大台北地區商辦大樓,作為本公司自用職場使用 2016/01/14 1.事實發生日:105/01/142.公司名稱: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購置大台北地區商辦大樓,作為本公司自用職場使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購置大台北地區不動產事宜 下一則: 公告董事會決議購置大台北地區商辦大樓, 作為本公司自用職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