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10月營收更正並重新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11/12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於104年11月12日同意撤回仲裁案,使本公司與交通部簽訂之興建營運合約第四次增修協議書確認於104年10月生效,依該增修協議書第二、7條新增本約第4.1.3條規定,相關財務效益得於會計原則許可範圍內處理之,故追認優待票差額補助收入12,098,225千元,並更新營收資訊。6.因應措施:更新104年10月營收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