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法院裁定准本公司重整完成確定 2015/10/21 1.事實發生日:104/10/202.發生緣由: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准本公司重整完成確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就聲請人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整字第1號公司重整事件,核發重整完成已於104年10月16日確定之證明書。本公司於民國104年10月20日收到裁到確定證明書。3.因應措施:依裁定主文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法院裁定准本公司重整完成 下一則: 召開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