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擬處分建築物增加營運資金案 2014/12/12 1.事實發生日:103/12/122.公司名稱:馥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整合資產資源及營運需求,經103年12月12日董事會決議擬處分 建築物,做為增加營運資金之用。6.因應措施:待交易對象及價格明確後,將提請董事會討論,決議後依本公司取 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公告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檢調單位於10月17日至本公司進行搜索調查並約談相關人員 下一則: 103年11及12月資金貸與他人之數字單位誤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