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自104年1月16日起代理發言人由王俊華擔任 2014/11/21 1.事實發生日:103/11/202.發生緣由:103/11/20本公司第3屆第4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代理發言人王雅卿104年1月16日卸任,由王俊華接任。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自104/01/16起變更代理發言人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會計主管及財務主管異動 下一則: 法人股東臺灣金控增派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