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重整案重審版重整計畫展延執行期限法院裁定 2014/08/21 1.事實發生日:103/08/202.發生緣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認可之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會議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四日可決之重審版重整計畫關於第四章「重整期間事業更生計畫」及第五章「資金募集計畫」之執行期限,准予展延至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重整計畫經法院裁定准予延展 下一則: 有關本公司行政執行事件現況與處置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