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一0二年現金股利業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依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0二年現金股利業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依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公告配息基準日公告內容:一、依103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2年現金股利分配0.2元/股,股利總額$17,6000,000,並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二、除息基準日:103年8月7日。三、依本公司章程第29條規定本公司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已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有餘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但員工紅利不得低於該分派案百分之二。四、配發員工現金紅利$782,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