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03年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8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50,000,000股為限。5.得私募額度:視發行價格及實際發行股數計算之。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應以不低於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較高者之 八成為依據: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 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 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3)考量私募普通股之掛牌限制及交易限制等因素,其價格之訂定應為合理。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每股價格之訂定將參考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 最近股價情形以及市場慣例。若因最近股價情形及證券市場變化致實際 發行價格低於股票面額者,係為順利募得資金,有利公司長遠穩定成長, 其價格之訂定應屬必要。因此造成累積虧損而影響股東權益,本公司日後 將視公司實際營運狀況提報董事會決議以保留盈餘、資本公積或其他方式 彌補累積虧損。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及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新股,係為達到有效降低資金成本並提高 資金籌集效率及機動性,故不採公開募集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 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向 櫃買中心申請並取得同意函後,始得向金管會申請補辦公開發行於公開市場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訂價成數外,包括發行條件、發行價格、 發行股數、募集總金額、計畫項目及進度、預計資金用途、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未盡事宜,若因主管機關或客觀環境因素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