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蔡守冠/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類似之相關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蔡守冠董事長暨總經理依法利益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蔡守冠/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光鼎生物科技(江蘇)有限公司 總經理 浙江光鼎生物有限公司 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光鼎生物科技(江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區華山路18號 浙江光鼎生物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區西園五路6號奧強大廈1號樓10層1003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分子診斷與基因分析之醫療檢測儀器之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