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11/29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二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於102年11月29日截止。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公告自102年12月2日起至103年01月02日止,為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認股人(股東、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繳款書至合作金庫銀行前鎮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權利。(3)凡於股款繳納期間完成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變更登記完成後,另訂股票發放日期並通知股東。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財會部(高雄市大寮區大有3街32號),電話:07-7873287分機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