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收到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 2013/10/11 1.事實發生日:102/10/11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0月11日收到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內容為本公司於民國101年1月12日經關係人會議可決之重整計畫業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應予認可之裁定,業於102年9月23日確定。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重整計畫業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裁定應予認可。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擬以公開程序洽特定人議價方式出售本公司之不動產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