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
敘(余+卜+又)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敘(余+卜+又)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未分配盈餘新台幣35,000,000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54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項目如下:1、C802200 塗料、油漆、染料及顏料製造業。2、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3、CB01030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4、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5、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6、F401010 國際貿易業。7、I599990 其他設計業。8、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9、C801020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10、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11、E502010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12、E599010 配管工程業。13、E604010 機械安裝業。14、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15、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16、ZZ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400,000,000元整,分為4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0,000,000元整,分為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八德市茄苳路760巷16號。五、公告方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七、訂立章程日期:83年7月4日訂定;102年6月26日第17次修訂。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5,000,000元整,分為38,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九、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后:自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35,000,000元配發股票,辦理盈餘轉增資,計發行3,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100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可由股東於增資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如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有不足1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 240 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 (元以下不計),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若貴股東尚未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並將集保帳號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維護股東權益。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22,5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3.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102年8月19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2年8月15日起至102年08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民國102年08月14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伍、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