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協助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 2013/06/20 1.事實發生日:102/06/202.公司名稱:雅士晶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今日發函本公司為協助其偵辦案件,協請本公司提供與該案有關之交易傳票,以供偵查。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其需要,全力協助調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新聞稿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