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一0二年股東常會決議許可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從事競業行為
本公司一0二年股東常會決議許可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從事競業行為之公告。1.股東會決議日:102/05/3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其宏 先生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雷 輝 先生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張安佐 先生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許棠隆 小姐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張彥姝 小姐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一0二年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雷輝 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南京明基醫院有限公司董事 蘇州明基醫院有限公司董事 明基南京醫院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南京明基醫院有限公司事業地址-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河西大街71號 蘇州明基醫院有限公司事業地址-江蘇省蘇州市蘇州高新區竹園路181號 明基南京醫院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事業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下關區建寧路37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南京明基醫院有限公司事業營業項目-醫療服務 蘇州明基醫院有限公司事業營業項目-醫療服務 明基南京醫院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事業營業項目-醫療機構管理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