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2/05/0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長春藤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羅森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