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與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之基準日 等
公告本公司與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之基準日 等事宜1.事實發生日:110/07/092.發生緣由:(1)本公司與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纖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業經110年7月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本公司每一股普通股換發現金對價新台幣18元之方式,由新纖公司支付現金對價予除新纖公司以外之本公司全體股東,以取得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轉換完成後本公司將成為新纖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本公司於110年6月17日經董事會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0年9月1日。(2)擬訂定相關時程如下:本公司普通股最後過戶日:110年8月27日本公司普通股停止過戶期間:110年8月28日至110年9月1日股份轉換基準日:110年9月1日股份轉換現金對價支付日:預計於110年9月6日發放。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