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第八屆第十二次董事會議決議通過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
公告本公司第八屆第十二次董事會議決議通過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擬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並提請102年股東常會決議。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1)董事:陳志明 (所代表法人股東名稱:Opulent Assets Holdings Ltd.) (2)董事:陳志光 (3)董事:沈志隆 (所代表法人股東名稱:Opulent Assets Holdings Ltd.) (4)獨立董事:黃秀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1)解除陳志明董事擔任財團法人安成醫藥基金會董事(長) (2)解除陳志光董事擔任財團法人安成醫藥基金會董事及 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董事 (3)解除沈志隆董事擔任財團法人安成醫藥基金會董事及 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解除黃秀美董事擔任台灣浩鼎生技(股)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本案之利害關係人依法迴避外, 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提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解除該董事及其代表人 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