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重上字第576號民事判決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重上字第576號民事判決 2.事實發生日:102/03/2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不適用。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甫於3月28日接獲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重上字底576號民事判決, 判決本公司應將EZFLY之2,347,125股變更登記為天海旅行社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