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展期申報
1.事實發生日:101/10/26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Initio Corporation(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324(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107(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本公司因應集團營運資金考量,資金貸與子公司屆期續約,予以展期。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107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7.86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待子公司營收回穩,將儘快償還借款,解除本公司資金貸與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