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減資彌補累積虧損案
1.事實發生日:101/10/112.發生緣由:為健全財務結構,擬依公司法第168條相關規定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3.因應措施:(1)本公司擬依公司法第168條相關規定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計新台幣1,260,300,000元整,銷除股份126,030,000股,即每仟股銷除600股,減資比例為60%,用以彌補前述累積虧損。(2)本公司截至101年6月30日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00,500,000元,分為210,0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40,200,000元,分為84,0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3)本案擬提請股東會決議,並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減資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