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分配100年度盈餘,所分配之現金股利,由原訂101/10/17 提 2012/10/04 本公司分配100年度盈餘,所分配之現金股利,由原訂101/10/17 提前於101/10/9發放1.事實發生日:101/10/042.發生緣由:本公司分配100年度盈餘,所分配之現金股利,由原訂101/10/17提前於101/10/9發放。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分派現 下一則: 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集102年股東常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