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繳款期限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8/132.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01年8月13日截止。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2)自民國101年8月14日至民國101年9月14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納股款 之股東,若欲繳納,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全省 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即喪失其認股權利。 (3)若有任何疑問,請向元大寶來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電話:(02)2586-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