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營業讓與債權人公告 2012/07/26 1.事實發生日:101/07/26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1年7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將本公司及西門分公司全部營業及財產讓與予元大寶來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因應措施:本公司各債權人如有異議,應自101年7月26日至8月27日之期限內,以書 面向本公司表示異議。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1年7月26日股東臨時會並同時決議解散。 上一則: 本公司最後營業日及終止營業日 下一則: 本公司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