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內容
1.事實發生日:101/07/262.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下列決議:案由﹝一﹞:為本公司擬將全部營業及財產讓與於予元大寶來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乙事。 說明:本公司將全部營業及財產讓與於予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營業讓與總價金額為新台幣482,800,000元。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本公司營業讓與案如蒙通過,其後續解散登記 之辦理事宜。 說明:本公司營業讓與後,辦理解散清算,最後營業日為 101年11月9日,終止營業日暨解散基準日為101年11月11日。 決議:1.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2.選任總經理沈曉燕、賈文中先生、周和平先生為清算人, 全權辦理解散後清算工作之相關事項。 3.因應措施:依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營業讓與案係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辦理,並已於民國101年6月19日 依規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