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資金貸與催收情形 2012/07/02 1.事實發生日:101/07/02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遭銀行行使擔保權於法拍分配款代償所新增資金貸與香港朝音昌 投資貿易有限公司及越南中興紡織責任有限公司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0.12.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6460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改善計劃執行,目前已收回NT$6,325仟元,持續催收中。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資金貸與催收情形 下一則: 本公司資金貸與催收情形